广东珠海湖滨二路一期市政道路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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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公告 项目编号E*******************项目名称湖滨二路一期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标题湖滨二路一期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修改招标人******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中兴南路***号二楼***室联系人邝淑贞联系电话****-*******招标代理名称******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中兴南路***号二楼***室联系人梁嘉豪联系电话****-*******内容各投标人:本项目修改内容如下:*、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合同价款支付修改为:■预付款:[ 本项目预付款为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及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加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在中标人提交履约保函,签订合同提交预付款申请后支付,该预付款在开工后的前*次进度款中等额扣回(不包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总额的**% ?]。■进度款:[承包人于每月**日就当月完成合格工程量向监理单位和发包人进行申报,发包人按经审核核定的已完合格工程量的**%进行支付。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审核核定的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按合同工程进度款约定的比例就近一期的进度款一并支付,当累计支付进度款超过签约合同价的**%时,暂停支付变更、签证款项。进度款累计支付不超过审定总价的**%。]。■结算款:[招标人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本工程结算总额的**%。结算金额以政府相关部门审定为准。 ]。 ■保修金:[本工程结算总额的*%作为质量保证金,自本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且中标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 同约定全面妥善履行了该期间的保修义务后,由中标人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退保手续,经招标人书面 确认后**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有未决、索偿事项的除外);若发生中标人迟延履行保修义务,或应承担因质量问题产生的对招标人及第三方的赔偿责任等情况,或存在其他未决(索偿)事项的,招标人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款项后,余额返还中标人(如有),质量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中标人应补足。]。■其它事项: ?[(*)上述条款具体以合同条款为准,合同履行按照人民币进行支付。 (*)以上付款流程如需政府相关部门审核,以政府相关部门意见为准。(*)本项目所有合同款项通过政府相关资金审批流程后直接拨付给中标人。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应提供相应金额且符合招标人所在地税务主管机关和政府审核流程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由此产生的拒绝付款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任。 (*)本工程价款最终以政府相关部门审定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合同(*)为确保预付款有效使用,招标人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对预付款进行监管,中标人不得有异议。]。?*、补充替换招标项目备案所需资料。?注:本项目更新后的招标文件请投标人登录交易中心系统自行下载。凡本项目之前发布的招标文件与本次修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修改内容为准。如由于投标人原因未使用最新文件投标而导致的不良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