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齐齐哈尔关于讷河市退役军人优待证申领条件 及注意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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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对象   优待证面向符合条件的讷河市户籍或在辖区内常年居住的外地户籍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发放。   二、申请方式   (一)现场申请:申请人(含代为申请的监护人、委托人)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申领前,请退役军人或三属人员电话咨询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是否有申请人照片,如有照片,请预约申领时间,避免人员拥挤;如没有照片,申请人(含代为申请的监护人、委托人)需按照片规格准备好照片后,再预约申领时间。   (二)网上申请:建档立卡信息完善的,可通过互联网登录退役军人服务平台,在线提交申请,登录网址:https://***.******.***.cn:****/net-portal/login。   (三)入户办理:对于年龄超过**周岁、身患重病、长期卧床等不方便到现场申请的,可向所在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交入户办理相关事宜。退役军人服务站受理后,安排时间统一入户办理。   三、所需材料   (一)已完成建档立卡信息补充完善的申请人:本人身份证、一寸近期白底免冠彩色电子版证件照(规格为***像素(宽)****像素(高),格式JPG,分辨率***DPI,大小**K-**K。头部占照片尺寸的*/*,眼睛直视镜头,人像清晰且在相框内水平居中,无明显畸变)。   (二)未完成建档立卡的需要额外提供:   *.身份证正反面   *.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退伍证   *.有立功受奖经历的提供立功受奖证书   *.伤残军人需提供伤残证   *.三属需提供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及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户籍地村(社区)出具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本(在统一户口上的提供),出生证明等。   (三)由监护人提出申请的:申请人身份证、照片;监护人身份证及监护证明。   (四)委托他人申请的:申请人身份证、照片;受托人的身份证及书面委托书原件等。   四、不予办理优待证的情况   服役期间被部队除名、开除军籍的;处于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内的;处于服刑、羁押、通缉期间的。   温馨提示   *.书面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委托原因、委托事项、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关系、受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情况,并由委托人亲笔签名。   *.优待证对象照片不要使用制服照,包括以前的军装照、现在的警察、消防等制服照。   ---------------------------------------------------------------------   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联系电话   雨亭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   通江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   拉哈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   老莱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   通南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   讷南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   学田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   龙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   二克浅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   同义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   六合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   长发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   九井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   同心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   孔国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   和盛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   兴旺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   讷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年*月*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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