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崇左天等县人民法院关于天等镇和平街55号(现天等县天等镇天宝北路174号)房(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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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天等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第二次拍卖)本院将在崇左市天等县人民法院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户名:天等县人民法院)对赵桂丙名下位于天等镇和平街**号(现天等县天等镇天宝北路***号)房,证号为:天房权证天等县字第*******号、天集用****字第********号、天房权证****字第********号房进行拍卖。现将拍卖事宜公告如下:[if !supportLists]一、[endif]拍卖标的:赵桂丙名下位于位于天等镇和平街**号(现天等县天等镇天宝北路***号)房,证号为:天房权证天等县字第*******号、天集用****字第********号、天房权证****字第********号房。[if !supportLists]二、[endif]标的物详情:*.该房登记于****年,规划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人为冯华精及共有人赵桂丙。总层数为*层(后又加建*层半,无证),建筑面积**.**㎡;该房周围环境良好,地理位置优越,周边学校、银行、超市、商场,交通便利。*.室内装修情况:该住宅均已作装修(详见实地拍摄照片或前往看样)三、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拍卖竞价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延时的除外)。起拍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元。四、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五、竞买人条件:该宅基地为集体土地宅基地,仅可购买使用,有不能办理过户风险,详细请咨询天等县不动产中心。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竞买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崇左市天等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崇左市天等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一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公告及拍品展示:本次拍卖公告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发布,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该标的物统一看样时间定在****年**月**日上午**:**-**:**,请自行前往。七、拍品权利限制及已知瑕疵:该房屋已被本院查封,本院为第一顺序查封,查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该宅基地为集体土地宅基地,仅可购买使用,有不能办理过户风险,详细请咨询天等县不动产中心。不动产若已办理抵押登记及被查封的,拍卖成交后办理解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会影响办理产权转移时间,敬请理解。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八、特别提醒:有意竞拍者请实地查看房屋结构情况。九、拍卖竞价前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等县人民法院,账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天等县支行),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十、拍卖按揭贷款服务:目前银行不支持网拍贷款。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咨询电话:***-*******联系人:******法院电话:****-*******联系地址:崇左市天等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五月七日天等县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费用收取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行为,保障网络司法拍卖公开、公平、公正、高效运行,提高执行工作效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我院将网络司法拍卖的相关辅助性工作委托有关社会机构或者组织承担,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承担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相关费用标准如下:一、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完成相应拍卖辅助工作后,标的物拍卖、变卖成交或者申请执行人申请以物抵债成交的,被执行人应按以下方式承担拍卖辅助工作费用:(一)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成交价***万元以下的,辅助工作费用的比例为*‰;超过***万元的部分为*‰;(二)动产成交价*万元以下的,辅助工作费用的比例为*%;超过*万元的部分为*%。船舶、航空器等特殊动产参照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标准支付费用;(三)单宗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支付费用不得超过**万元,单宗动产支付费用不得超过*万元,单宗案件支付费用不得超过**万元。二、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承担拍卖辅助工作后,标的物经拍卖、变卖流拍、和解(已经挂网拍卖后),且申请执行人同意以物抵债的,则拍卖视为成交,执行标的或抵债金额及视为成交价,服务费用按上述统一标准由买受人支付;三、因标的物需要鉴定、检验、评估、审计、仓储、保管、运输所产生的费用,被执行人按实际产生的费用承担;四、收取的拍辅费用如遇上级法院资费调整的,按上级法院相关文件执行。EndFrag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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