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安徽审计职业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管理平台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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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审计职业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管理平台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BFAFN*****二、项目名称:安徽审计职业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管理平台三、中标(成交)信息无标题文档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捌拾捌万捌仟元整(大写)(¥******.**元)四、主要标的信息名称安徽审计职业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管理平台 服务范围教学质量监控与管理平台及安徽审计职业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管理平台项目包含的服务内容。 ******承诺以下服务要求。(*)在平台建设过程中,针对学院两链打造、指标提炼。(*) 针对本项目,我公司提供*人(含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免费驻场安装、调试等。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服务时间合同生效后**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平台部署实施。验收合格后提供*年的免费售******承诺如成交最终交付采购人的产品向采购人开放产品平台全部数据接口,认证接口及其他接口,提供全部数据字典,实现与采购人现有及新增业务系统的数据对接等。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安福全,程旺兴, 张丁鑫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免费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室,联系电话:****-********。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依据;*、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审计职业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管理平台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方兴大道***号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联系方法:****-********、*********.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陶雪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