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关于开展京津冀“3+N”联盟骨科创伤类
医用耗材带量联动天津市、黑龙江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选产品
三方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各相关单位:按照《京津冀“*+N”联盟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和使用工作方案》工作安排,将开展京津冀“*+N”联盟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三方协议签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参加单位范围京津冀“*+N”联盟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工作中,天津市、黑龙江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省填报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需求量的医疗机构;中选企业及其确认的天津市、黑龙江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配送企业。二、操作方法请相关单位登录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https://***.******.***:*****),按照系统内《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中选产品三方协议签订操作说明》进行操作。医疗机构需使用账号密码登录平台;中选企业需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平台;配送企业需使用所在省份医疗保障部门发放的账号登录平台。天津市配送企业如需新领账号,请按照“办事流程-企业事项”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发送至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领取账号,邮箱:******,邮件标题请标明“天津市骨科创伤配送企业申请账号”;黑龙江省配送企业如需新领账号,请将黑龙江省医用耗材和疫苗集中采购管理系统注册过的配送企业名称及账号发送至黑龙江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领取账号(邮箱:******,邮件标题请标明“黑龙江省骨科创伤配送企业申请账号”),如无黑龙江省账号请按照http://***.******.***.cn/fwzn/******/*********/********/e**babeb-***e-***b-bbdc-**e****ce***.html手册要求,先注册账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配送企业如需新领账号,请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与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已注册的配送企业名称及账号发送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账号(提供材料需要加盖公章扫描PDF,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邮箱:******,邮件标题请标明“新疆骨科创伤配送企业申请账号”;如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账号请按照:https://***.******.***/hallEnter/#/WbMsgList操作手册要求,先注册账号。三、时间安排网上签订三方协议时间:****年*月**日至*月**日。请各相关单位按时完成相关工作,确保集采结果稳步落地。四、联系方式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联系电话:***-********,***-********邮箱:tjmpc@tjmpc.cn服务时间:*:**-**:**,**:**-**:**,节假日除外。黑龙江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联系电话:****-********邮箱:hljybzc@***.com服务时间:*:**-**:**,**:**-**:**,节假日除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联系电话:****-*******邮箱:xjjgzcc@***.com服务时间:**:**-**:**,**:**-**:**,节假日除外。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