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天门山消防站建设工程澄清公告(第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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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天门山消防站建设工程澄清公告项目编号:WH**GC****FJ****
各潜在投标单位:
现就“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天门山消防站建设工程”(项目编号WH**GC****FJ****)发布澄清内容如下:
[if !supportLists]*、[endif]根据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 《关于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上线暂停办理社会保险有关业务的公告》。原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承诺书中要求:须附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之日前*个月内任意*个月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和身份证复印件
现修改为:须附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之日前*个月内任意*个月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或投标人提供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以及身份证复印件。承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已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社保,若中标,待统筹信息系统恢复后,将社保要求材料交由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核验。
注:本次澄清公告内容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招标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公用事业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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