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水资源欠费催缴案件律师代理及诉讼费—水资源欠费催缴案件律师代理费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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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XM*** 二、项目名称:水资源欠费催缴案件律师代理及诉讼费—水资源欠费催缴案件律师代理费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号院正大中心*号楼**-**层 中标金额:***.**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号院正大中心*号楼**-**层 ****************** ***.** 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水资源欠费催缴案件律师代理及诉讼费—水资源欠费催缴案件律师代理费 无 * ***.**万元 ***.**万元 (*)供应商起草向**家欠缴单位发送水资源费追缴的函件;
(*)梳理**家欠缴单位的欠付档案并进行一审诉讼追缴;
(*)配合采购人就该催缴项目向有关部门进行汇报,书写相关汇报文件,参加相关汇报会议;
(*)做好**家单位诉讼催缴相关资料文书的整理归档工作。 服务范围:水资源欠费催缴案件律师代理及诉讼费—水资源欠费催缴案件律师代理费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水资源欠费催缴纠纷一审诉讼案件全部代理结束(包括但不限于法院出具裁定、判决书、调解书或者诉前诉中经律师工作对方主动缴纳完毕或者北京市节水用水管理事务中心单方确定代理工作结束)。其中: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半月内,供应商应将水资源费追缴的立案材料准备完毕并完成向法院的文件提交工作。
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承诺。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刘翠华、 孔东、 潘伯利、沈翔、 李国民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万元(人民币)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由中标人支付。以中标价为基数,按照以下费率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中标金额***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中标金额***~***万元部分,费率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招标公告日期:****年*月**日
*、评标时间:****年*月*日
*、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和北京市水务局网站*、招标编号:BRR**-BJ*-ZB-***-**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节水用水管理事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恩济庄**号C区 联系方式:赵海云,***-********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江河******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号(总部基地**区**号楼) 联系方式:陈川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川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