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遂宁遂宁市高新区雁栖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三期)监理-监理-1补遗书(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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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高新区雁栖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三期)监理-监理-*补遗书(**号)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四川文件编号投标资格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有效期
**天投标文件递交方法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开标方式资格审查方式答疑澄清时间是否延期延期后开标时间延期后开标地点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高新区雁栖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三期)监理(补遗书**号)致:潜在投标人*.高新区雁栖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三期)监理招标文件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企业资质中”“原: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得*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加*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加*分,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加*分。本项最高得**分”。*.修改为: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得*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得*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甲级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得*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甲级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得**分,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得**分。本项最高得**分。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给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招标人:**********年*月*日递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