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泰安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与各县市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勘察设计编制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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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与各县市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勘察设计编制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泰安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与各县市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勘察设计编制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电子加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
项目名称:泰安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与各县市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勘察设计编制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采购需求:标的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A泰安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与各县市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勘察设计编制采购*符合相关要求***合同履行期限:**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本招标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cn)通过系统领取磋商文件。还须于本公告期限内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cn)注册并针对本项目备案。(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招标文件或备案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项目网上报名单位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变更)公告,并发布二次招标公告;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 点: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cn)登录会员系统通过“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大小为**M以下。
五、开启:
*.开启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cn)登录会员系统通过“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大小为**M以下。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安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泰安市奈河东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山东******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东岳大街**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芳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