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张家界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本级空气质量网格站点建设服务项目(包1)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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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本级空气质量网格站点建设服务项目(包*)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采购合同编号:张财采计[****]******号-* 采购人(全称):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本级(甲方) 供应商(全称):************(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采购合同名称: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本级空气质量网格站点建设服务项目(包*)合同 *、采购项目名称:空气质量网格站点建设服务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张财采计[****]******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项目内容:空气质量网格站点建设服务项目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负责在张家界市中心城区每个办事处及经开区各建设*个“*参数+“【H*】型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做好运维服务、设备维护、提供数据等工作。项目经理:侯万琴。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品目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 * C******-大气污染治理服务 ************ 大气污染治理服务 否 详见响应文件 / * 项 ******.**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年**月**日,履行期限:****天。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建设服务 四、付款 *、付款分为*个阶段,第一阶段: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元(含税),第二阶段:****年**月*日前支付*****.**元(含税),第三阶段:****年**月*日前支付*****元(含税)。 *、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的履约担保。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成交通知书 (*)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专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朱敷建法定代表人:龙涛 委托代理人:黄颖彬委托代理人:侯万琴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南庄坪办事处南庄坪居委会电信局办公楼*.*层 开户银行:******张家界崇文路支行 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