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宣城市市直职工、绩溪县职工和大学生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服务招标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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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XCS-CG-GK-*******
二、项目名称:宣城市市直职工、绩溪县职工和大学生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服务招标项目
三、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
中标人地址:宣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楼*-*栋
中标金额(盈利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备注*宣城市市直职工、绩溪县职工和大学生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服务招标项目 *、宣城市市直职工、绩溪县职工和大学生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服务招标项目,采购预算:**** 万元;**** 年底,宣城市市直和绩溪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约为 **.** 万人(市直 *.** 万人,绩溪县 *.** 万人。以实际参保人数为准),全市大学生参保人数约* 千人(以实际参保人数为准)。*、保险责任 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按照《宣城市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实施办法》(宣医保〔****〕** 号)文件规定执行。一个保险年度内,对统筹基金封顶线 ** 万以上至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年度赔付金额 ** 万元之间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 **%;确因治疗需要使用医保范围外的药品和项目(不含负面清单)等费用,加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兜底报销比例为 **%。《宣城市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负面清单》内的费用不列入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障范围。****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 ** 万元。大学生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按照《宣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试行)》(宣政办〔****〕** 号)文件规定执行。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人员负担的合规医药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大病保险基金分费用段按比例报销。普通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内段,报销比例 **%;*-** 万元段,报销比例**%;**-** 万元段,报销比例 **%;** 万元以上段,报销比例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发生的大病保险享受起付线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内段,报销比例 **%;*-** 万元段,报销比例 **%;**-**万元段,报销比例 **%;** 万元以上段,报销比例 **%。普通居民省内医疗机构大病保险封顶线 ** 万元/年,省外医疗机构大病保险封顶线 ** 万元/年,不叠加计算;一个保险年度内,大病保险合规可报费用同时含省内、省外医疗机构医药费用的,执行省内医疗机构封顶政策。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全面取消大病保险封顶线。(一)采购预算本项目最高限价:盈利率 *%。(二)投标人需具备的具备资格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中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三)保险资金筹资标准**** 年度,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 *** 元,高于盈利率部分全额返还至医疗保险基金(具******报价为准)。因政策调整亏损的(指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调整导致合同期内出现的亏损),由双方按 **%比例分担;非政策性亏损的,******承担。大学生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年度,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 *** 元,高于盈利率部分全额返还至医疗保险基金(具******报价为准)。因政策调整亏损的(指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调整导致合同期内出现的亏损),由双方按 **%比例分担;非政策性亏损的,******承担。(四)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总服务期三年,根据安徽省财政厅财购 **号“放管服”改革的通知,本采购项目合同一年一签,合同一年服务期结束后,在该项目预算资金落实,并且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时间不超过两年。服务价格按中标价格不变符合招标文件需求及采购人需求其它相关要求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五、评审专家名单:周小飞、方月琴、童家荣、陆晓燕、吴玲、吴素萍、周丽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成交服务费
*、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市医疗保障局、宣******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市梅园路金色阳光大厦副*楼、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栋*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宣城市医疗保障局地址:宣城市梅园路金色阳光大厦副*楼
邮箱:******
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地址: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栋*楼
邮箱:******
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科长、夏工
电 话:****-*******、****-*******/***********十、附件
采购文件招标文件.pdf宣城市医疗保障局
宣******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