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县卫监大队开展托幼(育)机构卫生专项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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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附件图片附件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托幼(育)机构的依法监督,做好托幼(育)机构疫情防控、卫生保健、饮用水卫生等工作,按照四川省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关于开展全省托幼(育)机构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 *月**日-**日,县卫监大队对县内托幼(育)机构开展了卫生专项监督检查。本次检查主要内容为: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及演练情况;晨午检及缺勤追踪登记是否完善,水质检测报告、卫生保健工作是否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卫生消毒是否符合《四川省托幼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岁以下托育服务是否符合《托育机构设置标准》《托育机构管理规范》等。此次共监督检查了托幼(育)机构*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份,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指导整改。并要求托幼(育)机构明确主体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管理,定期开展卫生自查,落实各项卫生保健制度,完善卫生应急预案并开展实操演练。下一步,县卫监大队将加大托幼(育)机构卫生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按要求落实整改的机构,依法查处;进一步建立健全辖区内托幼(育)机构本底数据,消除卫生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婴幼儿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