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豫西应急救援中心(豫西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场地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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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豫西应急救援中心(豫西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场地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元,单价标准:**.**元/m*?月
*、项目概况:根据市领导关于豫西应急物资储备中心项目建设指示要求,结合洛阳市的实际,拟以以租代建的方式来完成豫西应急物资储备中心项目建设。
*、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本项目为应急救援项目,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根据业主及相关部门现场考察,******(市国宏集团下属单位,位于伊滨区孝文大道**号)先进制造产业园闲置的熔铸车间标准化厂房(国有资产,面积*****平方米),符合豫西应急物资储备中心项目建设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二)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成交情况
成交人:******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孝文大道**号办公楼*楼
成交金额:*******.**元(大写:叁佰贰拾贰万柒仟柒佰肆拾肆元陆角肆分)
单价标准:**.**元/m*?月
三、论证时间及地点
*、论证时间:****年**月**日下午**:**;
*、论证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政和东路与新伊大街交叉口政和国际商务楼A座**楼评标室
四、论证小组名单:谭唯、张菊香、郑丽霞。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日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阳市应急管理局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路街道开元大道***号
联系人和电话:马先生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政和东路与新伊大街交叉口政和国际商务楼A座**楼
联系人和电话:李女士 ***********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