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巢湖市水业有限公司中垾镇水厂取水泵房配电增容建设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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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垾镇水厂取水泵房配电增容建设中标(成交)公告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中垾镇水厂取水泵房配电增容建设
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采购)日期:****年*月**日
******中垾镇水厂取水泵房配电增容建设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成交)单位名称:巢湖市******
中标(成交)价(人民币):大写伍万肆仟伍佰元整(¥:*****.**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李平峰(组长)、吴辉祥、黄海
招标(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谢主任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项目负责人:涂工
联系电话:***********
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