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定海工业园区14#路延伸段(一)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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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海工业园区**#路延伸段(一)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原文链接地址定海工业园区**#路延伸段(一)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由舟山市定海西北******建设的定海工业园区**#路延伸段(一)工程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公开)招标。于****年*月**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海区分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推荐结果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王舟潮,投标报价:*******元,工期:***日历天。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董美玲,投标报价:*******元,工期:***日历天。第三中标候选人:浙江自******,项目负责人:俞奕奕,投标报价:*******元,工期:***日历天评标纪要:评标委员会在资格评审时发现:(*)******于****年*月**日被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 **** 年* 月瑞安市在建工程关键岗位人员钉钉打卡监测异常情况的公示”被“红牌警告”,公示期为四个月****年*月**日至****年*月*日。“红牌警告”公示期内,施工(监理)企业暂停参加瑞安市招标项目的投标,经系统询标,投标人未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作出响应,由此引起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第*条“未被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评审基准日期尚在限制期限内)”,经评标委员会讨论一致认定,该投标单位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不进入后续评审。(*)******投标文件中诚信承诺书中项目名称填写为“定海工业区**幢路延伸段(一)工程”,与本工程名称不一致,经系统询标,投标人未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作出响应,由此引起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根据招标文件“***.******.***条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经评标委员会讨论一致认定,该投标单位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不进入后续评审。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年*月**日始*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名义加盖公章、个人必须署实名)。招标人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李女士,联系电话:****-*******行政监督部门:区住建局,联系电话:****-******* 区政务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联系电话:****-*******招标人:舟山市定海西北******招标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