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温岭市新河镇市民大道路灯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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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温岭市新河镇市民大道路灯建设工程已由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温岭市新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镇财政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工程为温岭市新河镇市民大道路灯建设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新河镇政府前共**套双挑式常规照明路灯,相应配套的电缆及配管、配电箱、电缆井等安装。***.******.***本工程造价:******* 元***.******.***工期要求:**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工程。*、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上午*时前登入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col/col*******/index.html)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未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报名方法请查看附件温岭市镇(街道)网上投标系统操作手册(更新版)。*、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年*月**日**:**;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地点为新河镇便民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厅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汇入指定账户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为尽快退回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请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招标文件中的(附件四)“投标保证金退款账户信息”。*.*本项目网上报名资料须与纸质投标资料一致,否则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参加开标会议,并带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投标授权委托书(如有)等身份证明原件,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未到场签字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col/col*******/index.html)和******网站(http://***.******.***)公开发布。联系方式招 标 人:温岭市新河镇人民政府联 系 人:颜云才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温岭市万昌中路鞋业大厦**楼联 系 人:王佳伟电 话:***********温馨提示:*、各投标人限派 * 名代表参加现场投标活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投标单位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责任,所派人员应为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对故意隐瞒个人健康状况、出行信息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参与投标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出示浙江健康码、行程卡,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 *、防疫要求,参与投标人员需提供**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暂不接受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及行程卡带星号人员进入会场。 *、防控要求按温岭市新河镇人民政府防疫相关措施执行。 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响应我市相关疫情防控政策,减少人员聚集,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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