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永福县人民法院关于党建文化装饰装修工程不进行招标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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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永福开展党支部达标创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永组通字体【****】**号)要求,为创建星级化党建品牌,扎实抓好本院党总支达标创优工作,经本院党组研究决定,现拟对本院*楼、*楼、*至*楼进行党建文化装饰装修。经预算共需资金*****元,以上工程所需总费用经费由公用经费中列支。根据《永福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该项目未达到必须招标的标准,同意业主提出不招标的请求,本工程的采购可以不进行招标。?永福县人民法院?****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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