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九鼎赣饶中介服务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大余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采购县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用房改造项目(项目编号:JDGR2022-DY-C007)更正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九鼎******关于大余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采购县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用房改造项目(项目编号:JDGR****-DY-C***)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DGR****-DY-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用房改造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商务需求*、履约保证金(二选一):*、转账方式: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须按成交金额的*%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余县分中心(户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余县分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大余支行;账号:********************-****)收取,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退还。*、保函方式:为成交合同价的*%,成交人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天内提交以银行转帐方式或银行保函形式提交至采购人。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需提交至采购人指定银行帐户;以实行银行保函担保,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号)文件、《关于严格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建招标【****】**号)文件。以银行保函方式交纳保证金的,成交人应提供在赣州市辖区内有营业网点的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必须不少于合同工期的银行保函。成交人在办理银行保函手续时应要求经办银行对所出具的银行保函进行编号和注明查询电话,并对银行保函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银行保函的受益人是采购人,由采购人负责查验、保管和退回。现更改为:该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本更正公告与采购文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更正公告与采购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更正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余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址:大余县公务写字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九鼎****** 地址:大余县香樟华府院内B*栋二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明 电话:***********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