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霞浦县牙城镇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工业仓储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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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县牙城镇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工业仓储用房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件编号
E**********************Z**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投标有效期
**天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评标办法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开标时间
****-**-** **:**:**开标地点
无开标方式
待定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答疑澄清时间是否延期
否延期后开标时间
****-**-** **:**:**延期后开标地点
暂无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霞浦县牙城镇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工业仓储用房-补充通知
招标项目编号:E*******************各投标人:
本项目霞浦县牙城镇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工业仓储用房,有关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和补充内容如下: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项“*、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中“①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银行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采用保证保险形式的电子保函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提供能证明保险金额和可查询保险真假的凭证。”更改为:“①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银行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采用保证保险形式的电子保函提交投标保证金:根据闽建筑〔****〕*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要求,不再将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保险凭证作为实质性要求,但投标人应使用先行赔付、后续追偿的见索即付保单,且需提供能证明保险金额和可查询保险真假的凭证。”其他保证金的证明材料不变。注: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招标人:霞浦县牙城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福******
****年*月**日递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