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淄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淄自然交告字〔2022〕50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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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淄自然交告字〔****〕****号
经淄博市人民政府批准,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公开出让************GB*****[周村区****(增量)-***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的基本情况和土地出让条件序号宗地编号土地位置土地面积(㎡)土地用途规划容积率建设项目开工时限建设项目竣工时限出让年期起始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万元)*************GB*****[周村区****(增量)-***号]******东南、杏园子村东路以西、孝妇河以北。*****城镇住宅用地≤*.*且>*.*供地后一年内开工后三年内************说明事项:
该宗地系仇套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根据规划配建的社区服务用房,按照周村区《关于做好城市新建小区配建社区服务中心用房建设和移交工作的通知》处置;根据周村区教体局意见,该宗地未达到配建幼儿园标准,宗地竞得人须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在竞得土地后按标准缴纳幼儿园教育配套设施建设费。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凡在我市已经办理数字证书认证,按照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网上挂牌竞买活动。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申请竞买必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
三、出让信息获取方式
竞买申请人须准备相关有效证件,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现场办理或网上办理数字证书后,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并参与竞买(已办理数字证书的竞买人可直接登录系统使用)。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实行网上交易。竞买申请人可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查询下载出让文件,按照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四、竞买申请及保证金缴纳
申请人须在****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足额缴纳保证金。缴纳保证金按照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操作,竞买保证金缴纳银行账号是由网上交易系统随机自动生成唯一的竞买保证金子账号,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年*月**日**时**分。保证金汇入农业银行周村支行。因保证金银行到账时间与交易系统服务器到账时间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保证金缴款时间适当提前。
五、网上报价时间
网上开始报价时间为:****年*月*日**时**分,截止报价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六、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由系统自动确定竞得人。竞得人应在成交后*个工作日内,凭竞得证明及相关材料到周村区国土资源保障中心(周村区新建西路***号)进行资格后审,经审核无误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等法律文书。不能及时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后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人资格。
七、成交价款的支付
挂牌成交确认后,保证金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周村分中心予以代缴或退还。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抵作成交价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周村分中心按要求将竞买保证金代竞得人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余款由竞得人在税务部门出具的《缴款通知书》标明的截止日期前自行申报缴纳。竞得人缴纳竞买保证金产生的利息原渠道退还。未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挂牌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
竞得人不能按约定时限缴纳成交价款时,出让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八、联系方式
周村区国土资源保障中心 联系人:许斌电话:****-*******
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周村分中心 联系人:纪 宁 电话:****-*******
数字证书单位联系人:山东省******联系电话:**********
数字证书单位联系人: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山东分中心联系电话:****-*******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