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义乌农贸城精神堡垒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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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相关部门批准,现就义乌农贸城精神堡垒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选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采购编号:ZJFY********
*、项目内容:义乌农贸城精神堡垒项目,总工期**日历天。(详见第四章《招标项目要求》)。
*、预算及最高限价:预算价:**.****万元,最高限价即**.****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标。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营范围中有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
(*)投标人自****年*月*日起到中标公告期结束前无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无下列不良行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机构;被“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招标公告公告发布后的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报名时间和地点:****年*月**日至*月**日(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在******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收取资料工本费***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潜在的投标人仍可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报名时所需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被授权人身份证;
(*)提供****年*月*日以来合同价不低于**万元的精神堡垒施工的类似业绩(合同)原件备查。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
投标人应于 ****年 *月 **日 * 时 ** 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副食品市场南大门*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投标保证金:无。
**、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浙江******
采购单位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
详细地址:义乌市四季路***号*楼
联系人:陈文斌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