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鹿邑县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标准化厂房项目(一期) 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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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标准化厂房项目(一期)
中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名称:鹿邑县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标准化厂房项目(一期)
二、项目编号:****-**-**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四、评审日期:****年*月**日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中标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刘伟 证书编号:鲁****************
联系人:娄高峰 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二环西路北延长线**号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义紫颢 证书编号:豫************
联系人:史朋魁 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周口市川汇区七一路东段皮革厂家属院二单元五楼西户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工期: ***日历天
项目经理:张瑞 证书编号:豫************
联系人: 岳汉生 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河南省淮阳县西城区陈州路步行街***号
七、评委小组成员名单:
刘爱姣,杨明坤,张玉玲,何未,刘振伟,张会云,乔鸿陆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计价格(****)****号和《发改办价格[****]***号****/**/**》文件所规定的收费标准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收费金额:******元。
九、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同时在《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示期*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法定代表人或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且质疑内容充分合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本项目联系事项招 标 人:鹿******联 系 人:董先生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杨战伟联系方式:***********监督部门:鹿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