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汾阳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汾自然资告字[202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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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阳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汾自然资告字[****]*号) 汾自然资告字[****]*号****/*/** 经汾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汾阳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号宗地总用地面积*.****公顷(**.****亩),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挂牌出让。*、****-**号宗地总用地面积*.****公顷(**.****亩),其中A地块占地面积*.****公顷(**.***亩),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挂牌出让;B地块占地面积*.****公顷(*.***亩),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用地,议定无偿划拨供给汾阳市园林绿化中心;C*地块占地面积*.****公顷(*.***亩),规划用地性质为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议定无偿划拨供给汾阳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C*地块占地面积*.****公顷(*.***亩),规划用地性质为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议定无偿划拨供给汾阳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号宗地总用地面积*.**公顷(**.*亩),其中A地块占地面积*.****公顷(**.***亩),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挂牌出让;B地块占地面积*.****公顷(*.***亩),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用地,议定无偿划拨供给汾阳市园林绿化中心。****-**号宗地总用地面积*.****公顷(*.***亩),其中A地块占地面积*.****公顷(*.****亩),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挂牌出让;B地块占地面积*.****公顷(*.****亩),规划用地性质为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号宗地总占地面积*.****公顷(**.***亩),其中A*地块占地面积*.***公顷(*.**亩),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挂牌出让;A*地块占地面积*.****公顷(**.****亩),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挂牌出让;B地块占地面积*.****公顷(*.****亩),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挂牌出让;C地块占地面积*.****公顷(*.***亩),规划用地性质为绿地与广场用地,议定无偿划拨供给汾阳市园林绿化中心;D地块占地面积*.****公顷(*.***亩),规划用地性质为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议定无偿划拨供给汾阳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宗地编号: ****-**(A*)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汾阳市文峰街道办事处洪南社社区 出让年限: **年 容积率: 大于*并且小于或等于*.*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 主要用途: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区位 一般建成区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三级 城镇住宅-公共租赁住房用地 *** 三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 场地平整: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五通一平 起始价: ***万元 加价幅度: *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年**月**日**时**分 挂牌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 备注: ****-**(A*)号宗地容积率大于*不高于*.*,建筑密度不高于**%,建筑规模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平方米,建筑高度不高于**米。建筑退让用地要求西退高层(**层以上)退道路红线不少于**米,高层(**-**层)退道路红线不少于*米,其它(**层及以下)退道路红线不少于*米;北退、东退、南退要求符合《汾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日照要求。地下建筑物边线后退用地边界线不小于*米。交通出入口方向西侧向创业路开设出入口,停车数量(机动车)按照每户*个停车位配建。绿地率不小于**%。详见《****-**号宗地规划设计条件》(汾自设字〔****〕**号)。根据汾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号等六宗地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的回函》:****-**(A*)号宗地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平方米,公租房配建面积不超过***平方米。具体套数、套型建筑面积待贵局与竞得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在我局《商品住房项目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协议》中予以明确,配建公租房应于商品住房建设同步设计、同时开工、同时交工。根据汾阳市文物局《关于〈汾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出具****-**号宗地的征询函〉的回复》(汾文物函〔****〕***号):该地块不属于风景名胜区域,地表不在文物保护范围,拟同意供应该地块,并请在具体项目建设前完成所供应土地相关文勘工作。根据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汾阳分局《征求意见表》意见,确认该地块土壤未发现污染状况。 宗地编号: ****-**(A*)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汾阳市文峰街道办事处洪南社社区 出让年限: **年 容积率: 大于*并且小于或等于*.*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 主要用途: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区位 一般建成区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三级 城镇住宅-公共租赁住房用地 *** 三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 场地平整: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五通一平 起始价: ***万元 加价幅度: **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年**月**日**时**分 挂牌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 备注: ****-**(A*)号宗地容积率大于*不高于*.*,建筑密度不高于**%,建筑规模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平方米,建筑高度不高于**米。建筑退让用地要求西退高层(**层以上)退道路红线不少于**米,高层(**-**层)退道路红线不少于*米,其它(**层及以下)退道路红线不少于*米;北退、东退、南退要求符合《汾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日照要求。地下建筑物边线后退用地边界线不小于*米。交通出入口方向西侧向创业路开设出入口。停车数量(机动车)按照每户*个停车位配建。绿地率不小于**%。详见《****-**号宗地规划设计条件》(汾自设字〔****〕**号)。根据汾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号等六宗地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的回函》:****-**(A*)号宗地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平方米,公租房配建面积不超过****平方米。具体套数、套型建筑面积待贵局与竞得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在我局《商品住房项目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协议》中予以明确,配建公租房应于商品住房建设同步设计、同时开工、同时交工。根据汾阳市文物局《关于〈汾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出具****-**号宗地的征询函〉的回复》(汾文物函〔****〕***号):该地块不属于风景名胜区域,地表不在文物保护范围,拟同意供应该地块,并请在具体项目建设前完成所供应土地相关文勘工作。根据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汾阳分局《征求意见表》意见,确认该地块土壤未发现污染状况。 宗地编号: ****-**(B)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汾阳市文峰街道办事处洪南社社区 出让年限: **年 容积率: 小于或等于*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 主要用途: 其他商服用地 区位 一般建成区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其他商服用地 **** 三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 场地平整: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五通一平 起始价: ***万元 加价幅度: *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年**月**日**时**分 挂牌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 备注: ****-**(B)号宗地容积率不高于*.*,建筑密度不高于**%,建筑规模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平方米,建筑高度不高于**米。建筑退让用地要求西退非住宅(**-**米)退道路红线不小于*米,非住宅(**米及以下)退道路红线不少于*米,南退绿线**米;北退、东退要求符合《汾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日照要求。地下建筑物边线后退用地边界线不小于*米。交通出入口方向西侧向创业路开设出入口。停车数量(机动车)按照每***平方米*.*个停车位配建。绿地率不小于**%。 详见《****-**号宗地规划设计条件》(汾自设字〔****〕**号)。根据汾阳市文物局《关于〈汾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出具****-**号宗地的征询函〉的回复》(汾文物函〔****〕***号):该地块不属于风景名胜区域,地表不在文物保护范围,拟同意供应该地块,并请在具体项目建设前完成所供应土地相关文勘工作。根据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汾阳分局《征求意见表》意见,确认该地块土壤未发现污染状况。 宗地编号: ****-**(A)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汾阳市西河街道办事处冯家庄社区 出让年限: **年 容积率: 大于*并且小于或等于*.*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 主要用途: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区位 中心城区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二级 城镇住宅-公共租赁住房用地 *** 二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 场地平整: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五通一平 起始价: ****万元 加价幅度: **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年**月**日**时**分 挂牌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 备注: ****-**(A)号宗地容积率大于*不高于*.*,建筑密度不高于**%,建筑规模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平方米,建筑高度不高于**米。建筑退让用地要求东退用地边界线不小于*米;西退绿线不小于*米;北退绿线不小于*米;南退要求符合《汾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日照要求;地下建筑物边线后退用地边界线不小于*m。建筑间距满足日照、消防要求。交通出入口方向西侧向西关路开设出入口。北侧向冯家庄北街开设出入口。停车数量(机动车)按照每户*个停车位配建。绿地率不小于**%。详见《****-**号宗地规划设计条件》(汾自设字〔****〕**号)。根据汾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号等六宗地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的回函》:****-**(A)号宗地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平方米,公租房配建面积不超过****平方米。具体套数、套型建筑面积待贵局与竞得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在我局《商品住房项目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协议》中予以明确,配建公租房应于商品住房建设同步设计、同时开工、同时交工。根据汾阳市文物局《关于〈汾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出具****-**号宗地的征询函〉的回复》(汾文物函〔****〕**号):该地块不属于风景名胜区域,地表不在文物保护范围,拟同意供应该地块,并请在具体项目建设前完成所供应土地相关文勘工作。根据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汾阳分局《征求意见表》意见,确认该地块无污染状况。 宗地编号: ****-**(A)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汾阳市西河街道办事处西关社区 出让年限: **年 容积率: 大于*并且小于或等于*.*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 主要用途: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区位 中心城区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三级 城镇住宅-公共租赁住房用地 *** 三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 场地平整: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五通一平 起始价: ****万元 加价幅度: **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年**月**日**时**分 挂牌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 备注: ****-**(A)号宗地容积率大于*不高于*.*,建筑密度不高于**%,建筑规模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平方米,建筑高度不高于**米。建筑退让用地要求东退用地边界线不小于*米;西退道路红线不小于*米;北退绿线不小于*米;南退道路红线不小于**米。地下建筑物边线后退用地边界线不小于*m。建筑间距满足日照、消防要求。交通出入口方向西侧向规划路开设出入口,南侧向兴盛西街开设出入口。停车数量(机动车)按照每户*个停车位配建。绿地率不小于**%。详见《****-**号宗地规划设计条件》(汾自设字〔****〕**号)。根据汾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号等六宗地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的回函》:****-**(A)号宗地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平方米,公租房配建面积不超过****平方米。具体套数、套型建筑面积待贵局与竞得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在我局《商品住房项目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协议》中予以明确,配建公租房应于商品住房建设同步设计、同时开工、同时交工。根据汾阳市文物局《关于〈汾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出具****-**号宗地的征询函〉的回复》(汾文物函〔****〕**号):该地块不属于风景名胜区域,地表不在文物保护范围,拟同意供应该地块,并请在具体项目建设前完成所供应土地相关文勘工作。根据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汾阳分局《征求意见表》意见,确认该地块无污染状况。 宗地编号: ****-**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汾阳市西河街道办事处大向善社区 出让年限: **年 容积率: 大于*并且小于或等于*.*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 主要用途: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区位 中心城区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城镇住宅-公共租赁住房用地 *** 二级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二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 场地平整: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五通一平 起始价: ****万元 加价幅度: **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年**月**日**时**分 挂牌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 备注: ****-**号宗地容积率大于*不高于*.*,建筑密度不高于**%,建筑规模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平方米,建筑高度不高于**米。建筑退让用地要求东南退绿线不少于*米;西退、北退要求符合《汾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日照要求;地块内东侧设置一条*米宽的微循环道路为地块内部和东侧地块共同使用,东退要求符合《汾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日照要求。地下建筑物边线后退用地边界线不小于*m。建筑间距满足日照、消防要求。交通出入口方向南侧向董寺河北街开设出入口。停车数量(机动车)按照每户*个停车位配建。绿地率不小于**%。详见《****-**号宗地规划设计条件》(汾自设字〔****〕**号)。 根据汾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号等六宗地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的回函》:****-**号宗地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平方米,公租房配建面积不超过****平方米。具体套数、套型建筑面积待贵局与竞得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在我局《商品住房项目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协议》中予以明确,配建公租房应于商品住房建设同步设计、同时开工、同时交工。根据汾阳市文物局《关于〈汾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出具****-**号宗地的征询函〉的回复》(汾文物函〔****〕***号):该地块不属于风景名胜区域,地表不在文物保护范围,拟同意供应该地块,并请在具体项目建设前完成所供应土地相关文勘工作。经查阅资料,该项目地块已于****年由吕梁市文物技术开发中心完成了文物勘探,未发现古遗迹。根据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汾阳分局《征求意见表》意见,确认该地块无污染状况。 宗地编号: ****-**(A)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汾阳市西河街道办事处北门社区 出让年限: **年 容积率: 大于*并且小于或等于*.*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 主要用途: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区位 中心城区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一级 城镇住宅-公共租赁住房用地 *** 一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 场地平整: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五通一平 起始价: ***万元 加价幅度: *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年**月**日**时**分 挂牌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 备注: ****-**(A)号宗地容积率大于*不高于*.*,建筑密度不高于**%,建筑规模地上建筑面积不超过*****.*平方米,建筑高度不高于**米。建筑退让用地要求高层(**层以上)东退用地边界线不少于*米;南退用地边界线不少于**米;北退道路红线不少于**米;高层(**-**层)东退用地边界线不少于*米;南退用地边界线不少于**米;北退道路红线不少于*米;多层(*-**层)东退用地边界线不少于*米;南退用地边界线不少于**米;北退道路红线不少于*米;低层(*-*层)东退用地边界线不少于*米;南退用地边界线不少于*米;北退道路红线不少于*米;西退要求符合《汾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日照要求;地下建筑物边线后退用地边界线不小于*米。建筑间距满足日照、消防要求。机动车出入口方向北侧向光明街开设出入口。停车数量(机动车)按照每户*个停车位配建。绿地率不小于**%。详见《****-**号宗地规划设计条件》(汾自设字〔****〕*号)。根据汾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号等六宗地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的回函》:****-**号宗地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平方米,公租房配建面积不超过***平方米。具体套数、套型建筑面积待贵局与竞得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在我局《商品住房项目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协议》中予以明确,配建公租房应于商品住房建设同步设计、同时开工、同时交工。根据汾阳市文物局《关于〈汾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出具****-**号宗地的征询函〉的回复》(汾文物函〔****〕*号):该地块不属于风景名胜区域,地表不在文物保护范围,拟同意供应该地块,并请在具体项目建设前完成所供应土地相关文勘工作。根据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汾阳分局《征求意见表》意见,该区域为住宅和商业区域,暂时未发现地块存在污染状况。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A)、****-**(A)、****-**(A)、****-**(A*)、****-**(A*)号六宗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单位(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B)号宗地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企业、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汾阳市自然资源局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汾阳市自然资源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汾阳市政府大院东楼四楼会议室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A*) 号地块:****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 ; ****-**(A*) 号地块:****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 ; ****-**(B) 号地块:****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 ; ****-**(A) 号地块:****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 ; ****-**(A) 号地块:****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 ; ****-** 号地块:****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 ; ****-**(A) 号地块:****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二)各出让地块的空间范围需符合城市规划管理的有关要求;出让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等附着物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建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三)****-**(A)、****-**(A)号二宗地成交价款中包含耕地开垦费。(四)****-**、****-**(A)、****-**(A)、****-**(A)、****-**(A*)、****-**(A*)、****-**(B)号七宗地按国家规定除交纳成交价款外,竞买人还需缴纳契税、印花税。(五)根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年度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办函〔****〕**号)文件精神:①、****-**、****-**(A)、****-**(A)、****-**(A)、****-**(A*)、****-**(A*)号六宗地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过程中,如出现异常交易、社会舆情等突发现象,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应及时发布变更公告或暂停、中止出让活动,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系统进行操作;②、****-**、****-**(A)、****-**(A)、****-**(A)、****-**(A*)、****-**(A*)号六宗地如在挂牌出让中溢价率超过**%或成交总价或单价创历史新高,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正式填报异常交易情况。(六)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如申请后无故不报价,致使宗地流拍,保证金不予退还。(七)本局认为需对以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时间、地点、文件内容及其他事项做出变更时,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八)有关地质灾害防治由竞得人负责。(九)本次挂牌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申请。 (十)挂牌时间周六、日,节假日照常工作。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汾阳市永和大街 联 系 人:赵女士 任先生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汾阳市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国******汾阳市支行 银行帐号:****************** 汾阳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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