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南通市海门区滨江花园、绿茵港湾、绿茵家园等房屋出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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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门区滨江花园、绿茵港湾、绿茵家园等房屋出租项目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南通市电子交易平台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C************项目名称
南通市海门区滨江花园、绿茵港湾、绿茵家园等房屋出租项目资产类别
房产转让方名称
南通******转让标的所在地区挂牌价格
**,***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招投标转让说明事项
*.出租方承诺合法享有该房屋出租权;
*.按房屋现状出租;
*.出租前的水电等费用由出租方当场结清,承租期间的水电等各项费用由承租人与出租人按实结算;
*.在租赁期内,如遇市政建设、城市规划调整等特殊情况,确需提前收回该房产的,出租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须无条件接受,并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理费用、或因风雨雷电等自然原因致使房屋漏雨、损坏等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未征得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或以合作承包等其它方式变相转租;
*.承租人在进行房屋装修时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先报出租方同意认可;
*.租赁期内的安全由承租人负责,发生意外事故,影响其他人财产、人身安全,损失均由承租人负责。在租赁期内,承租人利用该房产进行违法经营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出现安全隐患不予整改的,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收回该房产,承租人应承担所有责任;
*.承租人须认可合同文本中的条款。合同到期或解除,承租人应在到期日无条件撤出,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另需缴纳:物业管理费*.*元/平方米/月(滨江花园)、*元/平方米/月(绿茵港湾、绿茵家园),水电押金(相当于一个月租金)、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
**.出租人申明:本次出租的房屋以现状为准,出租房屋内如有杂物由承租户自行处理,出租的房屋中如有门窗损坏而影响使用的,由承租人自行修缮或改换,费用自理。装修过程中如需要隔墙,由承租人自负,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如隔墙为共墙则相邻双方各自承担一半费用)。如遇特殊时期需特殊管理时,承租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属地政府管理以及妥善解决存在的问题。
**.本次出租的房屋水电等设施按照现状交接,如需接电、接水由承租人自理,费用由承租人负担,租赁期间承租人使用该出租房屋所产生的水电费、水、电、网络安装,水电表更换及用电增容,政府税收规费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按时交纳。室内消防由承租人按照相关标准自行改造,费用自付。
**.承租人不得利用出租房屋从事危化、有毒有害、环境污染、严重扰民等相关行业。
**.承租人不得在出租房屋内存放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及违禁物品或从事违法活动。
**. 承租人不得占用公共部位、公共空间从事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