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 经市政府批准,******位于镜湖区内北至铁佛******、南******、东至铁佛花园*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芜国用(****)第***号,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证载面积****.**㎡,收回面积****.**㎡。 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日内,到镜湖区按有关规定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事宜。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你单位不得对该宗地再进行租赁、转让、抵押等。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依法向芜湖市人民政府或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年*月**日二维码开始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二维码结束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