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东营市应急管理局应急车辆保障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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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东营市应急管理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应急车辆保障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应急车辆保障服务项目项目编号:SDJY****-****#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宋先生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东营市应急管理局采购单位地址:东营市府前大街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宋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联系人:宋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府前大街永晖大厦五楼***室一、采购项目内容应急车辆保障服务项目竞争性评审公告东营市应急管理局拟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对以下项目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现将项目情况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应急车辆保障服务项目二、项目编号:SDJY****-****#(政府采购编号:****-**#)三、项目金额:**万元四、购买服务内容:具体服务内容包括:雇佣司机、车辆使用、车辆维修保养、场地租赁四大部分。五、对意向承接主体资质要求及应提交的材料:(一)对意向承接主体资格要求如下:*、意向承接主体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意向承接主体须具备承接本项目的能力,具备承接本项目所需的相关人员及设备,财务状况良好;*、意向承接主体近三年(截止时间为评审前)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评审。(二)意向承接主体需要提交的材料:意向承接主体获取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加盖意向承接主体公章的复印件二份;购买主体及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竞争性评审文件。获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意向承接主体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现场评审小组组织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六、提交材料时间、地点:*.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地点:******。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宋先生联系方式:****-*******二、开标时间:****年**月**日 **:**三、其它补充事宜无四、预算金额: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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