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关于江滨社区残疾人之家社会化运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金华市婺城区三江街道江滨社区居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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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 金******受金华市婺城区三江街道江滨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委托,对金华市婺城区三江街道江滨社区居民委员会关于江滨社区残疾人之家社会化运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 TY****-FW***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招标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项目名称及招选营运商数量: 序号项目名称营运要求招选数量单位经营期限*金华市婺城区三江街道江滨社区居民委员会关于江滨社区残疾人之家社会化运营项目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家 *年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无其他重大违法等不良记录,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应资格条件;*.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残疾人之家运营过程中的软硬件建设和人力配置等必须的资金投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招标文件发售:*.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自发布次日起*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不予受理。*.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开标截止时间前潜在供应商向金******(金华市创新街**号南楼四楼)以现场或邮寄或电子邮件报名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本(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 (邮件报名发送至:******)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随公告发布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供应商应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前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售价:每套***元,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人的投标文件。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联系方式。(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资料,电子邮箱地址:**********@qq .com )八、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元)。潜在投标人应在**** 年**月**日**:** 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帐形式交至金******,开户银行:******多湖支行,银行账号:****************(汇款用途请注明项目编号 :***)。九、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 **** 年**月**日**:**时止,提前半小时开始递交响应性文件,递交至金******(金华市创新街**号南楼四楼-金华市农科教大楼西对面)。十、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 年**月**日**:**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至金******(金华市创新街**号南楼四楼-金华市农科教大楼西对面),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十一、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gov.cn/);十二、招标采购单位联系地址:采购单位:金华市婺城区三江街道江滨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王建华 联系电话:***********质疑联系人:张利夏 质疑联系电话: ****-********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路***号**幢采购代理机构:金******联系人: 于玲琍 联系电话:****-********、********(报名)质疑联系人:夏翰宇质疑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金华市创新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