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入河排口微型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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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河排口微型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RZ********* 二、项目名称:入河排口微型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深圳市******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塘朗社区塘兴路***号同富裕工业城*号厂房*层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入河排口微型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 服务范围:本项目拟将淠河流域*个入河排口微型水质自动站委托给第三方单位开展运维工作,确保各站点正常运行,切实为市主城区入河排口水质提供真实、准确、有效的自动监测数据。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陆梅、李武松、陶恒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约定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楼,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督查科(地址:六安市农业科技大厦,电话:****-*******)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六安市长安南路 联系方式:陶科长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楼 联系方式:李工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科长、李工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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