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林龙源(长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固废暂存间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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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长岭)******固废暂存间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龙源(长岭)******固废暂存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天。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审批办公室)传真:****-*******通讯地址:松原市宁江区滨江街道东镇东路****号邮编:******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龙源(长岭)******固废暂存间建设项目该项目位于长岭县境内龙源(长岭)******厂区内龙源(长岭)******吉林东北******该项目位于长岭县境内龙源(长岭)******厂区内,利用现有车库改建固废暂存间,总占地面积**m*,分区暂存废齿轮油、废旧蓄电池,最大存储能力分别为*t和**个。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汽车尾气、焊接烟尘等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运营期废齿轮油在固废暂存间暂存时会挥发少量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厂区内需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表*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施工过程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用于产区内绿化;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要求;运营期采取控制车速、禁鸣喇叭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区标准要求。*.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沉淀池产生的沉淀泥浆运至建筑垃圾场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送至长岭县垃圾处理场处理;暂存于固废暂存间的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进行处理。*. 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固废暂存区设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防控标准》(GB*****-****)以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要求。同时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和管理,加强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在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并开展环境风险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