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增城区应元学校高中部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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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应元学校高中部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穗增发改投批[****]**号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现对增城区应元学校高中部建设项目工程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增城区应元学校高中部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项目代码:****-******-**-**-******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乡路**号**楼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陆工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号**楼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号建设局*楼  三、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永宁街岗丰村  四、项目概况:拟建**个高中班,总规模****生。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为*****平方米,不计容面积为*****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教学及辅助用房、办公用房、 生活服务用房、学生及教职工宿舍、其他配套用房等功能建筑(其中体育馆单跨最大跨度**.*米),并配套建设室外运动场地、道路广场、绿地、给排水管网、围墙、 大门等一批室外工程。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标段划分:*个标段。  *、招标内容、规模:拟建**个高中班,总规模****生。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为*****平方米,不计容面积为*****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教学及辅助用房、办公用房、 生活服务用房、学生及教职工宿舍、其他配套用房等功能建筑(其中体育馆单跨最大跨度**.*米),并配套建设室外运动场地、道路广场、绿地、给排水管网、围墙、 大门等一批室外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元。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由区财政资金统筹安排。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年*月**日**时**分;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注:应选择符合招标内容的一种施工总承包资质;联合体的,以资质等级低的一方为等级标准)。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一)、投标人声明(二)、投标人声明(三)。  *、关于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超过*名,应以其中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二)。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和各方权利义务;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html)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通过资格审查。  **、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日,最后一日为工作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则投标人选择平台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荔乡路**号**楼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cn/)、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cn/)的“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天。  十九、《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半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其他(由招标人依法添加):无。  招标单位: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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