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门头沟《言之有理》电视栏目制作及播出项目音像制作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中标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一、项目编号:********************-XM*** 二、项目名称:《言之有理》电视栏目制作及播出项目音像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 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号*幢B*-****室 中标金额:***.*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北京****** 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号*幢B*-****室 *****************W ***.* 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北京****** 《言之有理》电视栏目制作及播出项目音像制作服务 / * ***.*万元 ***.*万元 《言之有理》栏目作为“新国门·新大兴”系列宣传活动之一,既要突出电视媒体的服务性、指导性和引导性,还要在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框架下,以“镇街吹哨、部门报到”为抓手,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破解难题,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成交供应商需在服务期限内总计录制完成六期节目。每期节目包括但不限于:前期选题筛选、话题走访调研、确定选题、制定策划方案、制定拍摄方案、录制拍摄、后期剪辑包装、样片修改、制作宣传短视频等服务内容。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宝林,康悦,冀燕丽,夏丽,吴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万元(人民币)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规定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中标总价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大兴区融媒体中心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兴政街*号         联系方式:张莉,***-********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清澄名苑北区**号楼B座****室             联系方式:付亚东,***-********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亚东 电 话:  ***-********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