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关于莆田市城厢区凤凰山街道筱塘南街569号月塘市场26-1号101室(变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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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变卖 公 告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延时规则详见《竞买人须知》)在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户名: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莆田市城厢区凤凰山街道筱塘南街***号月塘市场**-*号***室【不动产权证号:闽(****)莆田市不动产权第CX*****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莆房权证城厢字第C*********号:】的房地产。用途为:住宅,总建筑面积为:**.**㎡,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土地使用权类型:划拨。二、变卖方式:本次拍卖以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竞买人出价未达到保留价不成交。起拍价:******元,增价幅度:****元。保证金:******元。特别提醒:*、本次拍卖所产生的由卖方应负担的交易环节税、费、金由买受人在收到拍卖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后二十日内(因公告期或因客观原因缴税不能的应予以扣除时间)先行代为缴纳,并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缴费凭证向本院申请从拍卖款中予以抵扣,逾期未缴纳的或未申请抵扣的,买受人自行承担该笔费用。*、该宗拍卖土地为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买受人需补缴土地出让金,出让金金额以土地主管部门关于莆田市国有划拨地最新政策核定为准。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工作日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本宗变卖房产未扣押到钥匙,竞买人自行看样。特别提醒: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亦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已确认,责任自负。四、本次变卖,按房屋现状进行,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房屋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屋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变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五、房屋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受人除自行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外,还需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产权登记及办理产权登记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因办理二次、三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负担,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年*月**日**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七、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年*月**日**时前将变卖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额)通过银行转账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莆田荔城支行,账号:********************-******)。八、买受人应在****年*月*日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文献东路****号二楼荔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变卖成交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款收款收据。九、标的物的产权登记手续(包括可能存在的初始登记和第二次、第三次过户登记)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宗变卖在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双方各自承担,其它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所涉及的土地出让金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举报监督电话:****-*******业务咨询电话:***********,承办人:许翔(执行员)。咨询时间:工作日时间上午:*:**-**:** 下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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