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市级食品安全部分日常、专项监督抽检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采购项目编号YTJYZC-****-***号采购项目名称****年市级食品安全部分日常、专项监督抽检服务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年市级食品安全部分日常、专项监督抽检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人: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项目名称:****年市级食品安全部分日常、专项监督抽检服务 项目编号:SDGP********************* 三、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年市级食品安全部分日常、专项监督抽检服务,共计****批次,其中,日常监督抽检****批次,专项监督抽检****批次。 四、预算金额:***万元。 五、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财政部 中央编办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意见》(财综〔****〕**号)文件规定,凡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并且适宜由社会力量提供的服务事项,应当将财政拨款改为政府购买服务,可以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委托给事业单位并实行合同化管理。(*)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财购〔****〕*号)第三条、改革措施(一)的规定,以及根据烟台市财政局、中共烟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烟财采〔****〕*号)第三条、改革措施(一)的规定:(一)推行事业单位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创新购买服务方式。公益二类、公益三类事业单位承担并且适宜由社会力量提供的服务事项,其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和政府购买服务计划,采用直接委托的形式购买并实行合同化管理。其中,属于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采用单一来源或定向委托方式确定承接主体:(一)在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按照政策规定,在改革过渡期内需要由原事业单位继续承担服务的;或者为推动某类事业单位改革,需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予以支持的。烟台市标准计量检验检测中心(原烟台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为采购人的直属二类事业单位且连续多年为采购人提供服务,基于以上原因,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烟台市标准计量检验检测中心(原烟台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新苑路**号 七、公示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东****** 联系方式:****-******* 财政部门:烟台市财政局 联系方式:****-*******附件: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发 布 人:山东****** 发布时间:****年*月*日招标文件下载采购公告.pdf附件下载附件.pdf附件下载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