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嵊泗县耕地保护“耕地智保”场景应用高位视频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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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项目名称:嵊泗县耕地保护“耕地智保”场景应用高位视频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嵊泗县耕地保护“耕地智保”场景应用高位视频服务项目 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因全省“耕地智保”应用场景建设工作需要,需利用铁塔高位视频监控优势,充分发挥人防加技防的工作措施,实现耕地用途监管的全覆盖,形成耕地变化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的闭环管理,提升耕地保护水平。此次涉及高位视频服务点位为**个。 服务期为三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 *.*“耕地智保”场景应用贯通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 号)文件要求,必须在****年*月底前须完成“耕地智保”场景应用贯通,完成高位视频增量***%的安装调试和接入,时间紧迫,自行建设铁塔施工周期长、成本高,通过利用现有资源能够缩短建设工期、节省项目投资。*、依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 *.*“耕地智保”场景应用贯通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 号)文件,明确将铁塔视联应用于“耕地智保”场景,实时监测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本次浙江省“耕地智保”(舟山节点)服务所在位置附近,目前我市************所属基站位置及高度符合本项目耕地覆盖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内容规定,建议该服务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唯一供************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浙江省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室(自贸试验区内)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以此份说明为准。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超级机构管理员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菜园镇奇观路*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嵊泗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张伟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地 址:嵊泗县菜园镇海滨中路***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专家论证意见***.******.*** KB 专家论证意见***.******.*** KB 嵊泗县耕地保护“耕地智保”场景应用高位视频服务价格的意见.pdf*.*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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