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怀化麻阳县高村镇城区设施建设(第一批)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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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阳县高村镇城区设施建设(第一批)合同公告公告日期:****年**月**日 采购人(全称):麻阳苗族自治县市政路灯管理所 (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采购合同名称:麻阳县高村镇城区设施建设(第一批)工程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项目名称:麻阳县高村镇城区设施建设(第一批)工程 *、采购计划编号:麻财采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内容:详见合同 *、项目经理:刘鑫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小写:*******.**元 合同金额大写:壹佰伍拾伍万壹仟捌佰捌拾陆圆玖角贰分 (*)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供应商 商品名称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同金额(总价) * 湖****** 麻阳县高村镇城区设施建设(第一批) 详见合同 / / / 详见合同 *******.**元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投标单价)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年*月**日履行期限:**天 地点:麻阳苗族自治县县城内 方式:按工期和要求施工 四、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并通过结算评审后由县财政统一支付。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成交通知书 (*)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专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采购人执叁份,供应商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麻阳苗族自治县市政路灯管理所 九、合同主体 甲方:麻阳苗族自治县市政路灯管理所 乙方:湖****** 法定代表人:胡华 法定代表人:周鹏 委托代理人:刘剑 委托代理人:刘鑫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其他补充事宜: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