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南充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第五届嘉陵江灯戏暨地方戏剧艺术节《板桥卖画》音乐创作制作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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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第五届嘉陵江灯戏暨地方戏剧艺术节《板桥卖画》音乐创作制作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南****** 南充市顺庆区模范下街***号*层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合同包一): 总价价款形式 货物类 工程类 服务类 服务类(南******)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 文化艺术服务 文化艺术服务 为川北灯戏《板桥卖画》提供音乐创作及制作服务 *、服务内容要求: (*)川北灯戏《板桥卖画》的音乐创作要紧扣故事主题,符合舞台表演要求,既要有浓郁的喜剧艺术色彩,又要具备川北灯戏音乐特色,能够准确表达本剧的立意,为导排提供有效的起承转合。 (*)派遣专业技术团队与本项目导演、创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音乐制作方案讨论,形成确切的音乐制作方案。将剧目细节与音乐完美融合并满足导演和主创人员对于舞台演绎的需求,并按照剧目整体结构创作音乐作品。 (*)供应商在川北灯戏《板桥卖画》的演出期间应根据项目导演、创作人员所提出的音乐修改,应无条件的完全及时配合修改。 *、音乐创作要求: (*)供应商应当具备完成本剧音乐创作和制作的相关能力,包括作曲、作词、编曲、人声和乐器录制、后期合成等。具备符合剧本音乐创作需求的专业性,拥有一定数量的戏剧音乐作品,且搜索便利,更新及时,符合行业使用规范;配套售后支持与服务应全面满足剧目演出对音乐使用的各项服务需求。 (*)音乐创作人员需具备参与国家级或者省级剧目的创作制作经验,能够根据剧本所描述的演出形态提供音乐作品小样供甲方参考。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整场演出音乐创作,全剧不少于二十七首音乐唱腔,供应商负责音乐编曲、配器后,使用专业录音棚,邀请专业团队完成音乐录制制作,并完成混音压制及后期制作等工作,应当保证录制音乐拥有无损音质,声音保真、没有噪音,音质饱满、明亮、清晰。 (*)供应商应完成音乐的创作和录制,并向采购人提交录制作品进行审核。采购人组织审核合格后确认接收,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录音制品母版及成品电子版。 *、音乐编配要求: (*)音乐编配需根据剧目要求进行设计,所编配的音乐能让观众具有身临其境的感受。 (*)所编配的音乐能诠释《板桥卖画》的剧情表达,能全方位的体现地域风格、群体风格、时代风格、民族风格等。 (*)音乐编配和制作表现手法应采用川北灯戏的独特元素,且按照剧目所描写的时间、地点、故事背景等因素作为编配的基础,不能脱离《板桥卖画》核心故事的主题。 (*)音乐表现形式:供应商应根据剧情需要,以三管编制乐队铺底,并新增以下特色乐器:唢呐两支、竹笛两支、箫一支、二胡四把、板胡一把、胖筒筒一把、琵琶两把、长号三把、合唱八男八女(录三轨)、男独、女独各一人。 *、音乐制作要求 (*)融合多种音乐风格元素,体现川北灯戏特点,符合《板桥卖画》历史背景及剧情演绎需求,使音乐整体风格丰富多变。 (*)制作时应充分考虑音乐本身与后期播放方式、播放平台、播放设备的匹配,为观众增添视听效果,构建一台民族风情浓郁的川北灯戏。 (*)充分了解《板桥卖画》剧目的时代背景、音乐与剧情表达的内容和意义,在符合曲谱的同时,能够达到承上启下的效果,满足剧情推进节奏与背景音乐主旋律的匹配,保持场景切换时不会有突兀感。 (*)音乐总时长:结合《板桥卖画》剧目演出所需的整体时长。 (*)制作内容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主管部门制作的有关政策、法规、条例等要求。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出版级标准。 (*)音频格式 ①音频采用 Wav格式; ②采样率不低于**Bit**Khz。 *、其他要求: (*)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配备足够的音乐创作和制作人员,人员团队需具有类似项目的音乐创作和制作经验。 (*)供应商需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方案和应急方案,并可准备资料现场阐述。 供应商须在****年*月**日(含)之前制作完成最终成品音乐大样交付采购人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严格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 报价下浮价款形式 报价上浮价款形式 数量价款形式 单价价款形式 组合价款形式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雍安、杨华(采购人代表)、周明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以弥补成本加合理利润为原则,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的收费标准计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合同包一): *.****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进一步推广“政采贷”,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金融机构推出了“政采贷"业务,政采贷业务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 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银行和供应商按照自愿原则参与,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 号)等相关文件。 二、供应商询问或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采购文件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采购过程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采购结果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联系人:衡女士 联系电话:****-*******; 质疑函收件地址:南充市顺庆区红光路**号**栋*单元**楼*号。 邮编:****** 。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南充市财政局采购监管科,联系电话:****-*******,地址:南充市顺庆区清源北路*号,邮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充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地址:顺庆区玉带北路一段**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红光路**号**栋*单元**楼*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衡女士 电话:****-******* ****** ****年**月**日 相关附件: 音乐评审资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