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元撤回行政许可告知书 广住建撤回告字〔202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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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住建撤回告字〔****〕*号广******:经核查,你单位注册人员数量不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条件的要求,经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责令你单位限期整改,整改期满后你单位仍未满足资质标准要求。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号)第二十八条规定,我局拟对你单位做出撤回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的处理决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起*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或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联系人:罗榕豆,联系电话:****-*******)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