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包头市生态环境局达茂旗分局关于2022年6月16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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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年*月**日我局拟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联系方式:电话:****-*******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联合旗生态环境分局(******)一.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希拉穆仁加油站建设项目希拉******内蒙古******本项目位于希拉穆仁镇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本项目加油机共*台,汽油加油机*台,柴汽混合加油站机*台,储油罐共*个,汽油储罐*个,柴油储罐*个,油罐使用卧式埋地位于罩棚西侧,占地面积为***m*,总占地面积为****m*,建筑面积为***m*,项目以上内容均已建成。项目总投资为**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废气:加油区成品油的装卸、储存及加油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为主)。经过一级油气回收装置和二级油气回收装置处理后,加油站边界和周边废气非甲烷总烃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主要为员工日常生活所产生的生活废水,生活污水直接排放至化粪池,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希拉穆仁污水处理厂。*.噪声:在采取选择低噪声设备,站内设置限速标志、车辆引导标志等对站内车辆的通行进行控制,夜间禁止加油车辆鸣笛等措施降噪后,项目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排放标准要求。*.固废:主要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废弃含油抹布、废油泥及含油废水和废滤芯,其中生活垃圾经项目区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定期清理;废油泥及含油废水和废滤芯产生后由暂存至项目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废弃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代码HW**:***-***-**,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附录中的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可知,废弃含油抹布混入生活垃圾,全过程可不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经项目区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