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巢湖市源头治超管理系统建设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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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源头治超管理系统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AMMHZ*****
二、项目名称:巢湖市源头治超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文曲路***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陆拾陆万玖仟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补光灯皓鑫CXBG-*-PS-DS*台****.**元*▲以太网交换机精微KY***GS-SFP*台****.**元*▲轮轴识别仪迈尔森MESLZ**-***套****.**元*▲监控球机皓鑫DS-*SE*C***MW*套****.**元(*)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继荣,钱思纯,汪敏,涂学海,魏永恒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和合肥市物价局文件(合价服[****]***号)规定收取。(收费金额:捌仟零贰拾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浙江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巢湖市城市之光H*-*一单元,联系人:晏工,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巢湖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巢湖市长江中路*号
联系方式:李峰、***********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筑******
地址:巢湖市城市之光H*-*一单元
联系方式:晏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晏工
电话:***********
十、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
*.防疫措施落实承诺书
*.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投标人业绩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