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巢湖市源头治超管理系统建设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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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源头治超管理系统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AMMHZ***** 二、项目名称:巢湖市源头治超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文曲路***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陆拾陆万玖仟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补光灯皓鑫CXBG-*-PS-DS*台****.**元*▲以太网交换机精微KY***GS-SFP*台****.**元*▲轮轴识别仪迈尔森MESLZ**-***套****.**元*▲监控球机皓鑫DS-*SE*C***MW*套****.**元(*)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继荣,钱思纯,汪敏,涂学海,魏永恒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和合肥市物价局文件(合价服[****]***号)规定收取。(收费金额:捌仟零贰拾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浙江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巢湖市城市之光H*-*一单元,联系人:晏工,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巢湖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巢湖市长江中路*号 联系方式:李峰、***********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筑****** 地址:巢湖市城市之光H*-*一单元 联系方式:晏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晏工 电话:*********** 十、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 *.防疫措施落实承诺书 *.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投标人业绩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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