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广东外运茂名有限公司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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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北交互联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S******D************项目名称 *********%股权转让方名称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转让比例 ***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重要信息披露 *.******的要求完成了两笔内部往来账务的处理事项:第一笔******.**元的应收款项已进行了坏账处理,第二笔*****.**元的应付款项已完成支付。 *.其他信息详见转让方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的文件。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截止日北京时间**:**前到账时间为准),未交纳和逾期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如信息披露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署合同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照合同约定可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被全部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或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的。 *.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本方促使标的企业办理完成本次股权交易所涉及的工商变更事宜,转让方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本方同意在办理标的企业本次股权交易所涉及的工商变更同时,******名称,******名称不再使用“外运”字号且不再继续使用“外运”名称、品牌和标识对外宣传、推广、经营,否则转让方有权按侵权处理;(*)本方同意完成标的企业就本次交易进行的股权和名称工商变更后的**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标的企业所持有的不动产权证证载权利人更名,更名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补缴土地出让金、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等均由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承担并支付,与转让方无关;(*)本方知悉并接受转让方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的《房屋租赁合同》及《安全防火责任书》,同意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上述租赁合同及责任书;(*)本方知悉并接受标的企业迎宾中路***号房地产一层一间商铺因历史原因由他人使用,未签订租赁合同;(*)本方知悉本次纳入评估的房屋建筑物,存在土地性质为划拨的情形。本次评估的市场价扣除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后确定的评估值,最终需补缴的土地出让金以政府相关部门核定为准且由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承担并支付;(*)本方******的要求完成了两笔内部往来账务的处理事项:第一笔******.**元的应收款项已进行了坏账处理、第二笔*****.**元的应付款项已完成支付,本方同意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再对上述款项行使追索权和支付。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和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全面了解标的企业状况。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及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全部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之内容,承担全部相关风险。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主张任何抗辩、发生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已交纳的全部交易价款(含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有权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转让,由受让方承担全部相关经济责任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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