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中标公示】宁德市溪山路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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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溪山路道路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本工程于****年*月**日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招标人:宁德****** 地 址:宁德******联系人:许先生电 话:***********招标代理机构: 宁******地 址: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碧海云天*幢*梯***室联系人: 钟女士电 话: ****-*******二、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名称:宁德市溪山路道路工程 三、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给予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如有时)无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总评分(如有时)无五、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无 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及其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如有时)、执业资格证书名称、注册编号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姓名:谢忠宋相关个人业绩:无执业资格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编号:闽****************七、中标候选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如有时)无八、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标准以及投标报价中包括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等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 元工期:总工期为 ***个日历天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投标报价中包括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暂列金****** 元九、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陈林冬(组长)、王春光、阮传敏、张清华、丁东东 十、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十一、公示其他内容*、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号)第八条规定,本招标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公示期内,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内容和要求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号)第七条的规定。*、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宁德市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十二、公示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