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南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保驾护航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为进一步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淮南市政府采购聚焦“一改两为五做到”工作,落实各项支持中小微企业政策,助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预留市场份额。淮南市政府采购执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公开招标限额以下的,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他政府采购项目通过预留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份额的政策;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价格评审优惠等政策。
取消不合理限制,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对标提升举措,清理取消各类限制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参与招投标的规定,明确招标人不得在招标文件中设置过高业绩及奖项要求,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竞争。
推进全流程电子化,降低企业投标成本。实现市、区政府采购项目一体化建设,全面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模式,同时取消采购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政府采购交易文件工本费,积极宣传“政采贷”,最大限度地降低中小微企业的参与交易成本,为企业减轻资金压力。
淮南市政府采购充分利用“互联网+”,发挥政策优势、平台优势、信息优势、资源优势,多措并举为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