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惠公易产惠东[2022]013号项目挂牌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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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公易产惠东[****]***号项目挂牌披露信息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惠公易产惠东[****]***号项目挂牌披露信息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转让方名称
惠东县安墩镇人民政府转让标的所在地区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转让说明事项
交易条件说明我方委托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网上挂牌交易位于惠东县安墩镇石塘村石塘街*号的租赁项目。 一、交易标的内容本次租赁标的位于惠州市惠东县安墩镇石塘村石塘街*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土地面积****.**平方米,标的物以现状空置,出租标的实际面积如与《惠东县安墩镇石塘村石塘街*号项目出租情况表》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二、报名资格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合法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三、项目交易条件及要求(一)本次租赁标的需缴纳竞租保证金共计**万元。(二)竞得人不得存储、生产、加工、排放、出售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污染、有放射性的危险品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竞得人不得存储、堆放建筑沙石、建筑垃圾以及一切建筑材料。(四)项目成交后,竞得人需提交报名材料供委托方审核,如竞得人不具备竞租资格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五)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我方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一年租金)后,持《物业租赁合同》与我镇出具的退保证金函原件前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逾期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我方有权重新委托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挂网公开招租并没收竞得人交易保证金。(六)租赁期限及租金自双方签订合同约定之日起计,共*年。租金第*-*年以成交价为准,后两年每年按成交价年租金递增*%,竞得人须在每年*月**号前缴清*年租金。(七)标的物以现状空置,租赁标的实际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八)在经营过程中,竞得人如需调整、改变租赁标的装修,先向委托方申报调整方案,经委托方同意后按期施工。(九)意向竞价方报名参与公开招租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意向竞价方已完成对租赁标的现状、租赁合同范本内容及相关交易风险的充分了解和知悉,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十)其他约定事项详见合同范本。四、竞价方注意事项(一)竞价成交后,成交结果公示*个工作日。若*个公示日内无质疑或投诉,竞得人应在交易公示期结束后*个工作日内,联系我方进行竞得人资格审查。(二)请各竞价方登录产权交易网上竞价系统(https://***.******.***.cn/),自行在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报价、竞价。本次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号)。(三)项目竞价成交后,竞得人不按《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或挂牌公告规定的期限,办理成交手续和签订交易合同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五、联系方式如须查看标的,请联系我方联系人:巫宇超,联系电话:***********委托方:惠州市惠东县安墩镇人民政府出租物业公开招租方案 一、公开招租物业范围:公开招租物业为安墩镇人民政府权属的空置或出租租期届满且由安墩镇人民政府负责管理的物业(物业具体情况见惠东县安墩镇石塘村石塘街*号项目出租情况表)。二、公开招租的原则:公平竞价,价高者得。三、租价:安墩镇人民政府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租赁物业月租金进行评估,以评估价格作为租赁物业月租金的基准价。出租年限*年,头三年每年租金挂牌底价为**万元,后两年每年按成交价年租金递增*%。四、有关事项和要求公开招租物业,由惠东县安墩镇人民政府委托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按程序招租。报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联合体除外)均可报名。(二)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万元。竞租成功的,竞得人需与惠东县安墩镇人民政府签订租赁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押金),其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接到惠东县安墩镇人民政府退还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通知后*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还;竞租未成功的,未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在竞投结果公示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还。(三)网上竞价。按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公布的时间进行网上竞价,坚持市场竞价、价高者得。(四)签约。竞投成功者,竞得人在接到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惠东县安墩镇人民政府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并交纳*年的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押金)。(五)物业租赁周期及装修期。商业、住宅、工业(厂房)*年。物业由原承租户继续租用的,不给予免租装修期;由新租户公开招租竞得的按下列规定给予装修期(具体日期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为准):*、**平方米以下房屋,承租后给予半个月装修期(免收租金);*、超过**平方米(含**平方米)以上,不足****平方米的房屋,承租后给予一个月装修期(免收租金);*、****平方米(含****平方米)以上,不足****平方米的房屋,承租后给予二个月装修期(免收租金); *、****平方米(含****平方米)以上,不足*****平方米的房屋,承租后给予三个月装修期(免收租金);*、超过*****平方米(含*****平方米)以上,承租后给予半年装修期(免收租金)。(六)税费缴交:租赁税、费由出租方缴交,其他税由承租方缴交。(七)相关权责:承租者应服从和接受出租方的监督和管理。承租者对竞投的房屋在租期内具有使用权,但应按该房屋的功能(用途)进行依法经营、使用,且证照齐全;严禁违法违规经营易燃、易爆等高危物品;租赁期间承租户必须服从政府统一规划等要求,如租赁期间需要拆迁或政府收回房屋另作他用,惠东县安墩镇人民政府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承租者应无条件搬迁,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六、违约责任(一)竞投成功后,不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的,作自动放弃,没收竞租保证金,出租房屋由出租方另行处理(注:如果租期届满后至招租竞投期间,原承租户仍暂时继续使用该物业并成功竞得的,租期届满后至招租竞投期间的租金按竞得价进行补交;原承租户未参加竞投的或未竞得的,租金按评估价收取)。(二)承租者中途私自变更承租人或转租的,惠东县安墩镇人民政府可没收履约保证金(押金),终止租赁合同并无条件收回租屋,确需转租的,必须征得惠东县安墩镇人民政府的同意。(三)逾期三个月未交清租金或水电费、税金等相关税费的,惠东县安墩镇人民政府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收回物业。 (四)恶性竞争或敲诈勒索的,一经查实,一律没收竞租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七、如竞价人有意到现场进行实地考察,可与委托方(业主)联系:巫宇超,电话:***********。八、本细则的解释权、特殊情况条款的调整权和未尽事宜的补充权属于惠东县安墩镇人民政府。 惠东县安墩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