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华安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华国土资告字[2018]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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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华国土资告字[****]**号)华国土资告字[****]**号****-**-*经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华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方式出让 *(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华拍(商)****-**号宗地面积:*****平方米宗地坐落:丰山镇龙径村出让年限:**年容积率:大于*并且小于*.*建筑密度(%):小于**绿化率(%):大于**建筑限高(米):小于***土地用途: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投资强度:万元/公顷保证金:****万元土地估价备案号:现状土地条件:拆迁后现状,竞得人应自行负责场地平整并承担其费用土地现状:净地起始价:****万元加价幅度:**万元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华安县内存在欠缴土地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等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竞买人及控股股东参加;*、被人民法院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者在华安县境内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完成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禁止参加。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至 ****年**月**日 到 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年**月**日**时**分 在 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进行。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宗地竞买保证金为壹仟万元(小写********元)。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 定金可抵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二)本宗地出让价款分两期支付:(*)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金;(*)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六个月内缴纳剩余**%土地出让金。契税应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由竞得人向征税机关一次性缴清。(三)本宗地交地条件为净地(三通一平),地块交地时间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个月内,且竞得人已缴清全部出让价款。竞得人应在交地之日起六个月内动工建设,在开工之日起三十二个月内竣工。(四)涉及地质灾害评估治理的由竞买人自行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和按要求治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五)竞得人应服从政府控制房价要求。(六)申请人须认真阅读有关拍卖文件,并可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如有疑问可以在提交竞买申请前用书面方式向出让人咨询。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七)本公告视同登记公告。宗地公开出让后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土地权属登记,凡对此宗地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日内,持有关证件及材料向我局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将在公告期满、办理供应手续后,直接登记给受让方,该宗地范围内原有土地证同时作废。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华安县国土资源局、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 系 人:汤先生、吴先生联系电话:****-*******、*******开户单位:华安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华安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华安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华安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华安县支行,建行漳州华安支行,华安县农联社营业部,农行漳州华安支行银行帐号:******************,********************,**********************,*****************华安县国土资源局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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