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阳光朵朵家庭服务公司关于湖前园点场地修缮工程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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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市鼓楼区阳光朵朵湖前园点场地修缮工程进行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福州市鼓楼区阳光朵朵湖前园点场地修缮工程。
二、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鼓楼区******;
项目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
三、采购项目内容
(一)工程质量验收依据
符合现行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设计文件规定的合格标准,施工图纸。
(二)招标项目内容
见附件。
(三)配套项目内容
中标单位需承诺:
*.负责场地所在社区公用区域简易修缮,区域面积不超过***平方米,修缮内容为灯具更换、简易电路检修、墙面修补;
*.负责该园点现有电器及设施设备移位及简易维修。
(四)投标人资格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公告所述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的境内具备装饰装饰经营范围的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无需);
*.法人代表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须);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有原件备查。
(五)中标方式
以报价最低价中标,采购人预算价为最高限价,报价人的投标报价如果超过该项目的最高限价,则作无效标处理;且应标者不得低于三家(含三家),否则视为流标。
(六)工期、报名及开标时间要求
计划工期:施工周期**个自然日,****年*月*日-****年*月**日止(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报名方式:请于****年*月**日-****年*月*日(双休日除外)**:**前持相关材料到鼓楼区津泰路**-*号二层第二间报名,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
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号二楼。
四、其它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活动的解释权归招标单位。
五、预算金额
项目控制价:******元整(人民币),竣工验收结算评审完成后先付结算评审价**%,余*%结算评审价一年期满后付清。附件:工程量清单福州市鼓楼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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