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垃圾清运车辆采购项目-结果公告-第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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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清运车辆采购项目-结果公告-第一标段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文链接地址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货物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名称:垃圾清运车辆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评审日期:****年*月**日*.评标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二、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预算金额:约***万元*.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采购内容:*台垃圾清运车(详见招标文件)*.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天内到货*.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行业标准*.质保期限:一年三、中标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址中标金额单位货物公开招标****-****台垃圾清运车河南******河南省开封市禹王台区机场东路*号(开封市禹王台区南郊乡人民政府院内***室)*******.**元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四、评审专家名单:评委组长:宋达华其他评委成员:刘爱美,许彪,冯伟,游亚辉五、代理服务收费金额: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的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共计*****元(不含税)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本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如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异议,请于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招 标 人:开封市通明******联 系 人:娄先生电 话:***********地 址: 通许县园区南路西段南侧*.代理机构:******地址:郑州市西三环与北三环交叉口大学科技园(东区)**号楼D座*层联系人:蔡女士联系方式:************.监督单位:通许县城市管理局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