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店口镇斗门村自然塘承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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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口镇斗门村自然塘承包项目招标公告店口镇斗门村自然塘承包项目,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
*.招标人:诸暨市店口镇斗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项目名称:店口镇斗门村自然塘承包项目
*.招标内容:序号名称每年底价(元)承包期(年)履约保证金(元)*大顾家上江、中央塘******.******承包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中标后承包款一次性付清。
*.了解具体情况或需踏勘现场,可与招标人联系。
联系人:顾金鑫***********二、信息发布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三、报名条件: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投标预缴款银行缴款单(原件及复印件)
*.投标者需本人缴纳保证金(即谁缴纳谁投标)
[if !supportLists]四、[endif]报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指定银行:农商银行湄池支行
*.户 名:诸暨市店口镇斗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账 号:***************
*.金 额:投标保证金*****元
*银行缴款时须注明具体投标标的,单笔投标预缴款仅限投一个标五、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年*月*日(上午*:**-**:**)
*.报名地点:诸暨市店口镇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南侧农村产权交易窗口。
*本次招标报名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电话、口头等方式。六、投标时间地点:
*.投标时间:****年*月*日上午**:**
*.投标地点:诸暨市店口镇行政服务中心开标室(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东***室)七、投标办法:
*.采用暗投方式,以最高报价(且不低于标底价)为中标者。
*.投标底价:详见招标内容。八、中标注意事项:
*.中标价款逾期未缴清者吃没投标保证金,取消中标资格,重新组织招投标。中标者放弃中标资格的,吃没投标保证金,重新组织招投标。
*.中标者必须在中标*个工作日后,*个工作日内缴清全部承包款和履约保证金,并与诸暨市店口镇斗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承包协议。承包期满,招标人验收无异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未中标者的款项在*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中标者必须依法经营,必须遵守国土、安全、农业、水利、环保等有关部门的管理,不得搭建违章建筑。
*.特别约定:
(*)若承包田塘列入征用范围,承包户须无条件退还,村仅退还未到期承包款,不另行补偿,土地征用款归村。
(*)所有承包塘不得养蚌,不得种藕,不得规模养殖家禽家畜。养殖水产必须保证水质,符合环保、水利等部门对水质的要求。
(*)大顾家自然村中央塘、上江标的,涉及到中央塘的河流,归承包者使用。
(*)承包塘范围内不得种植长年经济作物。承包期满,塘范围内养殖水产、作物归村集体所有,塘坝保持原样,作物清理费用由原承包者负担。
(*)在承包期间不论搞种植业、养殖业,电力设施、电费、水费、道路修建及上级收税等费用由承包者自负。接村电网的,承包者按季度上交电费。如未按时上交的,则在履约金中扣除。
(*)未缴清招标人的各类费用的,不得参与此次报名、投标。
(*)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为准。诸暨市店口镇斗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