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1年度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第三批-MR)谈判评审结果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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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第三批-MR)谈判评审结果公示公告项目名称:****年度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第三批-MR)招标人:淮北市妇幼保健院、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阜阳市人民医院、太和县人民医院、铜陵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亳州市谯城区古井中心卫生院、太湖县人民医院、安徽省立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芜湖市中医医院、六安市人民医院、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安徽省桐城市人民医院和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招标机构:安******
谈判时间:****年**月**日 **:**
公示开始时间:****年**月**日
公示截止时间:****年**月**日**:**时一、评审结果:招标(谈判)编号/包号:****-************/**采购内容:第**包 *.*T MR *套成交候选人名单: 成交候选人名称/国别******/中国货物名称*.*TMR型号和规格NeuMRAries数量*套制造商/国别******/中国招标(谈判)编号/包号:****-************/**采购内容:第**包 *.*T MR *套成交候选人名单: 成交候选人名称/国别飞利浦(中国)******/中国货物名称*.*TMR型号和规格Ingenia*.*T CX数量*台制造商/国别飞利浦(中国)******/荷兰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二)被异议人名称;(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四、本评标结果同步在以下网站公示: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五、联系方式:招标组织机构: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安******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号异议接收联系电话:****-********,****-********特此公示。安**********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