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北京市朝阳区慧忠北里312号楼15至16层1503号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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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慧忠北里***号楼**至**层****号房地产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北交互联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S******D************项目名称
北京市朝阳区慧忠北里***号楼**至**层****号房地产资产类别
房产转让方名称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市辖区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转让说明事项
*.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点前提出受让申请并将人民币【***】万元保证金汇入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为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和支持。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已对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 *.受让方资格条件应符合地方关于购房资格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检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次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意向受让方提交《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同意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受让,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资产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状况及相关约定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将剩余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手续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同意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已支付的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同意本次标的交易过户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当地关于房产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相关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本项目若协议成交,受让方向交易所支付交易手续费金额按照成交金额的*.*%计算,本项目若竞价成交,受让方向交易所支付交易手续费金额按照底价部分为底价金额的*.*%,溢价部分为溢价金额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