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安关于严禁电动车“飞线充电”及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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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各地电动车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严禁电动车“飞线充电”及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工作通告如下:一、严禁在建筑内的首层门厅、共用走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门洞口)、楼层楼道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飞线充电”,严禁电动车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禁停、禁充区域张贴醒目标识,坚持“集中充电、集中管理”的原则,将充电区与住宅区分离,按照规定集中设置电动车停放、充电区域,并落实管理责任。住建部门应依据《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三、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应当设置在建筑外部的独立区域,与相邻建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周围不得有易燃可燃物。四、受场地环境限制,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必须附设在建筑内的,要与建筑其他区域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并独立设置,并按照规定设置消防设施。五、电动车充电区域应设置专用充电装置并配置专用配电箱。充电装置应具备定时断电、过载保护、短路保护、漏电保护等功能。充电时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落实安全用电措施。六、加大宣传力度,物业服务企业、社区网格员要教育引导业主(住户)规范停放电动车,经常组织开展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及时劝阻、制止电动车违规停放、“飞线充电”及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行为。七、业主(住户)应当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行为时,应当及时制止并报告物业企业组织清理,若发生火情时及时拨打***举报电话,发现存在火灾隐患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时,要及时拨打“*****”或其他有效途径向消防救援机构举报,对于拒不清理或阻碍执法的可拨打“***”举报电话,向公安机关举报。八、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构成消防违法行为的,由消防救援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予以处罚;涉及违反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由城管执法部门依法处罚;对于不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的物业管理单位,住建部门将依法作出处理并强化监督管理;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予以依法处理并追究刑事责任。特此通告。 宜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宜川县消防救援大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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